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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于千万人之中,遇见你要遇见的人。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迟一步,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:“哦,你也在这里吗?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窗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。我要你知道,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,不管在什么时候,不管在什么地方,反正你知道,总有这么个人。爱情本来并不复杂,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,不是“我爱你,我恨你,”“便是算了吧,你好吗?对不起。”失望,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,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。因为有爱,才会有期待,所以纵使失望,也是一种幸福,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。如果我不爱你,我就不会思念你,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,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,我更不会痛苦。如果我能够不爱你,那该多好。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,扔到海中,那么,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。你的言语,我爱听,却不懂得,我的沉默,你愿见,却不明白。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,其实你应该知道,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。我喜欢钱,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,不知道钱的坏处,只知道钱的好处。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,都是严格的考验。对于不会说话的人,衣服是一种语言,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。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;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。如果你不调戏女人,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;如果你调戏她,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。回忆永远是惆怅。愉快的使人觉得:可惜已经完了,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。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,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。替别人做点事,又有点怨,活着才有意思,否则太空虚了。书是最好的朋友。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,但还是值得的。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。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——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。人因为心里不快乐,才浪费,是一种补偿作用。我要你知道,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,不管在什么时候,不管在什么地方,反正你知道,总有这么个人。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,那就是樟脑的香,甜而稳妥,像记得分明的块乐,甜而怅惘,像忘却了的忧愁。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,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,而对于年轻人而言,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。一般的说来,活过半辈子的人,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,一点独到的见解。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,事过境迁,就此湮没了。男人做错事,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。女人不大想到未来——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——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!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,就关心到她的灵魂,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,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。要是真的自杀,死了倒也就完了,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,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,变的更坏,更坏,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。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,走起路来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,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,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,虚虚实实,极其神秘。(二)因为懂得,所以慈悲。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悦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。短的是生命,长的是磨难。喜欢一个人,会卑微到尘埃里,然后开出花来。笑,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,哭,你便独自哭。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,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,你坠着我,我坠着你,往下沉。但是,酒在肚子里,事在心里,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,无论喝多少酒,都淹不到心上去。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,是不会爱她的。他看着自己的皮肉,不像是自己在看,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,深深悲伤着,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。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,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,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。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爬满了蚤子。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,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,因此只有忍耐。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,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。我爱你,为了你的幸福,我愿意放弃一切--包括你。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。女人……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,念的是男人,怨的是男人,永远永远。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。人生最大的幸福,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。死生契阔——与子相悦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……生与死与离别,都是大事,不由我们支配的。比起外界的力量,我们人是多么小,多么小!可是我们偏要说:‘我永远和你在一起,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’。——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.听到一些事,明明不相干的,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。你死了,我的故事就结束了,而我死了,你的故事还长得很。你年轻么?不要紧,过两年就老了。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,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;而对于年轻人而言,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。我爱你,关你什么事?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。(三)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,互不相识,忽然有一天,他们相识,相爱,距离变得很近。 然后有一天,不再相爱了,本来很近的两个人,变得很远,甚至比以前更远。爱情使人忘记时间,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。孤单不是与生俱来,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。喜欢一个人,是不会有痛苦的。爱一个人,也许有绵长的痛苦,但他给我的快乐,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。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,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,你无法再令我快乐,我也唯有离开,我离开的时候,也很痛苦,只是,你肯定比我痛苦,因为我首先说再见,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。狗不会瘦,因为它不会思念。人会瘦,因为他思念着别人。人总是被思念折磨,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。凡事皆有代价,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。开始的时侯,我们就知道,总会有终结。爱情还没有来到,日子是无忧无虑的;最痛苦的,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。当时觉得很大压力,后来回望,不过是多么的微小。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,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。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,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。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,然而,制造更多遗憾的,却偏偏是爱情。阴晴圆缺,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。换一个人,都不会天色常蓝。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,到时候,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。同一个人,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。 当他重复地伤害你,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,感觉已经麻木了,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,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。爱情,原来是含笑饮毒酒。爱一个人很难,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。当爱情来临,当然也是快乐的。但是,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,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,伤痛和离别。从此,人生不再纯粹。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,又被两个人所爱。遗憾的是,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。爱上一个人的时候,总会有点害怕,怕得到他;怕失掉他。你曾经不被人所爱,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。不能见面的时候,他们互相思念。可是一旦能够见面,一旦再走在一起,他们又会互相折磨。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,在我快乐时,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。别离,是为了重聚。爱火,还是不应该重燃的,重燃了,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。如果我们没有重聚,也许我僣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,直到肉体衰朽;可是,这一刻,我却恨他。所有的美好日子,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。追求和渴望,才有快乐,也有沮丧和失望。经过了沮丧和失望,我们才学会珍惜。你曾经不被人所爱,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。你死了,我的故事就结束了,而我死了,你的故事还长得很。希望你能满意~爱一个人难吗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我喜欢的人也正好喜欢着我
求一些张爱玲的爱情语录
见到他,她变的很低很低,低到尘埃里。但她心里是欢喜的,从尘埃里开出花来…于千万人之中,遇见你要遇见的人。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迟一步,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:“哦,你也在这里吗?”
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窗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。
我要你知道,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,不管在什么时候,不管在什么地方,反正你知道,总有这么个人。
爱情本来并不复杂,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,不是“我爱你,我恨你,”“便是算了吧,你好吗?对不起。
失望,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,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。因为有爱,才会有期待,所以纵使失望,也是一种幸福,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
如果我不爱你,我就不会思念你,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,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,我更不会痛苦。如果我能够不爱你,那该多好。
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,扔到海中,那么,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。你的言语,我爱听,却不懂得,我的沉默,你愿见,却不明白
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,其实你应该知道,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。
我喜欢钱,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,不知道钱的坏处,只知道钱的好处。
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,都是严格的考验。
对于不会说话的人,衣服是一种语言,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。
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;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。
如果你不调戏女人,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;如果你调戏她,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。
回忆永远是惆怅。愉快的使人觉得:可惜已经完了,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。
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,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。
替别人做点事,又有点怨,活着才有意思,否则太空虚了。
书是最好的朋友。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,但还是值得的。
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。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——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。
人因为心里不快乐,才浪费,是一种补偿作用。
我要你知道,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,不管在什么时候,不管在什么地方,反正你知道,总有这么个人。
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,那就是樟脑的香,甜而稳妥,像记得分明的块乐,甜而怅惘,像忘却了的忧愁。
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,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,而对于年轻人而言,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。
一般的说来,活过半辈子的人,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,一点独到的见解。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,事过境迁,就此湮没了。
男人做错事,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。女人不大想到未来——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——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!
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,就关心到她的灵魂,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,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。
要是真的自杀,死了倒也就完了,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,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,变的更坏,更坏,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。
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,走起路来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,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,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,虚虚实实,极其神秘。
因为懂得,所以慈悲。
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悦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。
短的是生命,长的是磨难。
喜欢一个人,会卑微到尘埃里,然后开出花来。
笑,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,哭,你便独自哭。
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,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,你坠着我,我坠着你,往下沉。
但是,酒在肚子里,事在心里,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,无论喝多少酒,都淹不到心上去。
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,是不会爱她的。
他看着自己的皮肉,不像是自己在看,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,深深悲伤着,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。
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,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,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。
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爬满了蚤子。
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,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,因此只有忍耐。
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,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。
我爱你,为了你的幸福,我愿意放弃一切--包括你。
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。
女人……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,念的是男人,怨的是男人,永远永远。
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。
人生最大的幸福,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。
死生契阔——与子相悦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……生与死与离别,都是大事,不由我们支配的。比起外界的力量,我们人是多么小,多么小!可是我们偏要说:‘我永远和你在一起,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’。——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.
听到一些事,明明不相干的,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。
你死了,我的故事就结束了,而我死了,你的故事还长得很。
你年轻么?不要紧,过两年就老了
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,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;而对于年轻人而言,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。
我爱你,关你什么事?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。?
于千万人之中,遇见你要遇见的人。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迟一步,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:“哦,你也在这里吗?”
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窗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。
我要你知道,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,不管在什么时候,不管在什么地方,反正你知道,总有这么个人。
爱情本来并不复杂,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,不是“我爱你,我恨你,”“便是算了吧,你好吗?对不起。
失望,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,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。因为有爱,才会有期待,所以纵使失望,也是一种幸福,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
如果我不爱你,我就不会思念你,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,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,我更不会痛苦。如果我能够不爱你,那该多好。
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,扔到海中,那么,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。你的言语,我爱听,却不懂得,我的沉默,你愿见,却不明白
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,其实你应该知道,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。
我喜欢钱,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,不知道钱的坏处,只知道钱的好处。
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,都是严格的考验。
对于不会说话的人,衣服是一种语言,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。
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;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。
如果你不调戏女人,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;如果你调戏她,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。
回忆永远是惆怅。愉快的使人觉得:可惜已经完了,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。
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,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。
替别人做点事,又有点怨,活着才有意思,否则太空虚了。
书是最好的朋友。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,但还是值得的。
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。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——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。
人因为心里不快乐,才浪费,是一种补偿作用。
我要你知道,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,不管在什么时候,不管在什么地方,反正你知道,总有这么个人。
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,那就是樟脑的香,甜而稳妥,像记得分明的块乐,甜而怅惘,像忘却了的忧愁。
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,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,而对于年轻人而言,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。
一般的说来,活过半辈子的人,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,一点独到的见解。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,事过境迁,就此湮没了。
男人做错事,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。女人不大想到未来——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——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!
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,就关心到她的灵魂,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,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。
要是真的自杀,死了倒也就完了,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,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,变的更坏,更坏,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。
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,走起路来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,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,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,虚虚实实,极其神秘。
因为懂得,所以慈悲。
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悦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。
短的是生命,长的是磨难。
喜欢一个人,会卑微到尘埃里,然后开出花来。
笑,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,哭,你便独自哭。
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,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,你坠着我,我坠着你,往下沉。
但是,酒在肚子里,事在心里,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,无论喝多少酒,都淹不到心上去。
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,是不会爱她的。
他看着自己的皮肉,不像是自己在看,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,深深悲伤着,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。
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,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,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。
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爬满了蚤子。
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,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,因此只有忍耐。
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,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。
我爱你,为了你的幸福,我愿意放弃一切--包括你。
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。
女人……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,念的是男人,怨的是男人,永远永远。
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。
人生最大的幸福,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。
死生契阔——与子相悦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……生与死与离别,都是大事,不由我们支配的。比起外界的力量,我们人是多么小,多么小!可是我们偏要说:‘我永远和你在一起,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’。——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.
听到一些事,明明不相干的,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。
你死了,我的故事就结束了,而我死了,你的故事还长得很。
你年轻么?不要紧,过两年就老了
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,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;而对于年轻人而言,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。
我爱你,关你什么事?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。?
于千万人之中,遇见你所遇见的人,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晚一步,刚巧赶上了一直喜欢这一句一句就够:因为懂得,所以慈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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